- 法规标题:湖北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
- 制定机构: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林业局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0日文书字号:鄂民政发〔2020〕29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0月2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湖北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
鄂民政发〔2020〕29号
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推进和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的重要举措,对于逐步根治散埋乱葬,保护耕地林地和生态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省城乡公益性公墓有效供给失衡,已成为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的突出短板,亟需统筹推进建设。
城乡公益性公墓是指县级以下(含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建设,为辖区内村(居)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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