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打造东北地区西北部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0日文书字号:齐政办发〔2023〕18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打造东北地区西北部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23〕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齐齐哈尔市打造东北地区西北部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推动东北地区西北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齐齐哈尔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东北地区西北部区域医疗中心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提高全市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我市打造成东北地区西北部区域内具有一流管理、一流技术、一流设施、一流服务的区域医疗中心,吸引更多的患者到我市就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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