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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态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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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态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0日文书字号:青政办〔2023〕32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3月3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态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青政办〔2023〕3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坚持生态优先、深化改革,创新生态畜牧业发展机制,以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生产转型和农牧民增收多赢,现就促进生态畜牧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促进生态生产生活共赢为目标,以牦牛藏羊产业为依托,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建设基地、培强主体、培育龙头、健全链条、打造品牌,扎实推进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做优做强绿色有机畜牧业,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竞争能力和输出水平,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步伐,提升畜牧业现代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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