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西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7日文书字号:宁政〔2021〕22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5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政〔202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高新区及各园区管委会:
《西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修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省政府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96号)等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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