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上海市金山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区属企业对外捐赠管理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上海市金山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7日文书字号:金国资委〔2022〕8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9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上海市金山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区属企业对外捐赠管理的通知
金国资委〔2022〕83号
各区属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区属企业对外捐赠行为,维护国有股东权益,引导企业正确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9〕317号)和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10〕34号)等规定,现就加强区属企业对外捐赠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外捐赠管理
各区属企业要高度重视对外捐赠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规范对外捐赠行为,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切实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各区属企业应制订和完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对所属各级子企业对外捐赠行为实行统一管理,明确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部门,落实管理责任;规范内部审批程序,细化对外捐赠审核流程,确保对外捐赠行为规范操作。...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