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油气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菲律宾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8年11月20日效力级别:声明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油气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一、基础。忆及《联合国宪章》,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通过积极对话和务实合作在探索海上合作的机遇和方式上取得实质进展和有意义的收获,并为地区和平、稳定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二、基本原则。本着“相互尊重、公平互利、灵活务实、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双方决定根据有关国际法加快谈判相关安排(下称合作安排),为双方在有关海域的油气勘探和开采提供便利。
三、工作机制。
(一)双方将设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和企业间工作组(下称工作组)。委员会由双方外交部担任共同主席,由双方能源部门担任共同副主席,双方相关部门参与。委员会由双方提名相同人数的成员组成。工作组由经双方授权的企业代表组成。
(二)委员会负责谈判、达成合作安排及其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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