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6日文书字号:琼财金规〔2021〕4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3月1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财金规〔2021〕4号
各市县财政局、各融资担保机构:
现将《海南省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支持我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做大担保规模并降费让利,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财金〔2020〕1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融资担保业务指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金融机构合作,为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下同)和“三农”生产经营性贷款提供信用支持的法律行为,以及再担保机构为上述业务提供再担保服务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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