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北省法学会关于开展首届“湖北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北省法学会
-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0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3月08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湖北省法学会关于开展首届“湖北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法学会、各学科(专门)研究会,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法律院校(系):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法学的繁荣和发展,鼓励我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多出优秀成果,为法治湖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根据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通过的《湖北省法学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组织开展首届“湖北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参评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与实践意义,对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或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及法治实践活动产生了重要作用。
(三)2008年以来,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公开出版的法学专著、公开发表的法学论文。
二、评选机构
首届“湖北法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实行个人申报、两级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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