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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捷克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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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捷克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 制定机构:捷克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99年12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9年12月18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捷克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邀请,捷克共和国政府总理米洛什·泽曼于1999年12月16日至18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

朱镕基总理同泽曼总理举行了正式会谈。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就加强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对访问结果表示满意,相信这次访问将促进中捷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一、双方评价两国合作所取得的成果,认为进一步巩固双边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双方愿继续加强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愿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在各个领域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双方商定在两国政府和政府机构之间广泛开展各个级别的对话,支持两国议会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对话,鼓励两国民间机构建立联系。

三、双方重申愿进一步加强在经贸领域的互利合作,鼓励各自企业在贸易、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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