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巴多斯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 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4月23日效力级别:法律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巴多斯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2016年3月23日由外交部副部长王超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布里奇顿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巴多斯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巴多斯(以下称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在打击犯罪方面相互提供最广泛的合作,决定缔结本条约,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双方应当根据本条约的规定,在刑事侦查、起诉和其他刑事诉讼程序中相互提供最广泛的司法协助。
二、协助应当包括:
(一)送达刑事方面的文书;
(二)调取证据或者获取有关人员的陈述;
(三)提供文件、记录和证据物品;
(四)获取和提供鉴定意见;
(五)查找、辨认人员;
(六)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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