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8日文书字号:安委办〔2022〕1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28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
安委办〔20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发生盗采煤炭资源引发的透水事故,造成22人被困,经全力救援,20人获救、2人遇难;12月27日,山西省运城市绛县一废弃金矿因盗采活动造成6人遇难,反映出在当前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和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抬头,由此引发的事故风险增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案件教训,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牵头部门,迅速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下列盗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一)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盗采矿产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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