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9日文书字号:朔政办发〔2016〕11号
- 生效日期:2016年03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6〕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为切实组织好纪念活动,努力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良好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正在开展的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冬季行动”为契机,突出“新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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