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8日文书字号:齐市监联发〔2023〕14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8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齐市监联发〔202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市监联〔2023〕20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请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部门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与经营者签订的合作协议、备忘录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招标文件、会议纪要、“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
重点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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