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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加快促进自治区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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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加快促进自治区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制定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5月07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加快促进自治区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区清洁能源产业一体化配套发展,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区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委在2021年1月征求储能发展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对《关于加快促进自治区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向各单位再次征求意见及建议,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意见以正式文件反馈我委能源发展处。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0951-5044601

传真:0951-8301962

邮箱:nengyuan_nx@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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