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3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3号)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3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3号)
  • 制定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3日文书字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3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3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3号)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等事宜,现将延长2023年10月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2023年10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0月24日。

二、纳税人受电子税务局故障影响,在10月24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23日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