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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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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3日文书字号:安委办函〔2023〕131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13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函〔2023〕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23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于11月份在全国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是“预防为主,生命至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活动方案,调动宣传资源,落实工作措施。各地要在11月初举行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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