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1日文书字号:津政办规〔2023〕4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津政办规〔2023〕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发挥重大项目关键性作用
1.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投资。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补足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短板的重大工业项目,以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促进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低碳化、增产扩能等新一轮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竣工投产后按照设备、软硬件工具等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且属于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软件等领域攻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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