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4月04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快城乡配送体系建设,推动配送技术与模式创新,实现城乡配送高效发展,按照《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17〕91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商务部、公安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重点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各地按照《行动计划》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确定一批工作基础好、有发展潜力、兼顾不同类型的城市进行试点探索,选择一批经营规模大、配送品类全、网点布局广、辐射功能强的骨干企业加强联系指导,围绕《行动计划》三大工程中的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工程和技术与模式创新工程,通过设施规划保障、政策引导支持、体制机制创新、重点项目推动,促进城乡配送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推广现代物流技术...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