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1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制定机构: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1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无
闫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作物产品收获期间社会治安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夏收、秋收工作有序开展,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部门多点发力,针对农作物产品收获节点易发生的各类隐患纠纷、案件,超前谋划,行动在前,进田间,入农户,不断加大对治安秩序的巡防管控力度。
一是加强宣传防范。在农作物产品收获期间,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各派出所驻村辅警联合镇村干部,走进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加强防盗、防电诈、安全事故防范知识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农作物收获期间,极易引发薪资、农产品购销、土地资源权属等矛盾纠纷,充分发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员、派出所民警、驻村辅警优势,深入一线、全面排查涉农纠纷,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保障农作物收获顺利进行。三是强化巡逻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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