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8日文书字号:梅市府办〔2023〕10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23〕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省政府扶持个体工商户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我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促进我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助力梅州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3〕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12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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