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
- 制定机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7月16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布。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信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90号,邮编410007;传真0731-85309208;电子邮箱897060463@qq.com。截止日期:2021年7月26日。
附:《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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