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银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关于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宿迁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7日文书字号:宿银监复〔2018〕53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9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中国银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关于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宿银监复〔2018〕53号
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
你行《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洪东吴银〔2018〕80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你行修改章程,并核准《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章程内容以《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洪东吴银〔2018〕80号)所附的章程为准。你行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事宜,并在变更手续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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