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组织发动驻晋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植树造林和兴修水利工程建设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军区政治部
- 发布日期:2007年03月31日文书字号:晋政办发(2007)37号
- 生效日期:2007年03月3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组织发动驻晋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植树造林和兴修水利工程建设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7〕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军分区(警备区)、预备役师(旅)、驻晋部队政治部,各市、县人武部:
2007年2月13日,省委召开议军会议,专题研究新年度全省开展“双服务”活动情况。会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和省军区系统,要组织协调驻晋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加植树造林、兴修水利两大工程建设,为构建山川秀美新山西做出新贡献。为落实省委议军会议精神,现就组织发动驻晋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植树造林和兴修水利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省实施的蓝天碧水和造林绿化两大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工程,组织现役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在继续参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通过多渠道融入、多途径参与、多手段实施、多方法体现,积极参加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厂矿区绿化、环城绿化和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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