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举办东盟-中日韩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研讨会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临桂县供销合作社
-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15日文书字号:供销厅合字(2009)65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9月15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举办东盟-中日韩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研讨会的通知
(供销厅合字[2009]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推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与东盟及日韩等亚洲区域国家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总社决定举办东盟-中日韩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一)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业产业化;
(二)合作社立法与合作经济组织规范管理;
(三)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与法制工作。
二、参加人员
(一)总社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二)东盟-中日韩专家;
(三)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处处长、法制工作处处长;
(四)部分市县供销合作社法制工作负责人(另行通知)。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18日至21日,10月18日报到。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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