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乡一级财政的报告
- 制定机构:四川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1984年03月23日文书字号:川办发(1984)22号
- 生效日期:1984年04月12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乡一级财政的报告
(1984年4月12日川办发〔1984〕22号)
省人民政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乡政府的通知》中指出:“随着乡政府的建立,应当建立乡一级财政和相应的预决算制度,明确收入来源和开支范围。”省委、省政府也曾对此发过通知,要求尽快把我省乡财政建立起来。为了贯彻以上指示,我们在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全省财政、税务工作会议上对这一问题作了讨论,随后又在试点县进行了调查,并于最近召集先期试点的八个县和部分乡财政所的同志进行了座谈研究。现将建立乡一级财政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建立乡一级财政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农村形势同全国一样,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随着中央一九八四年一号文件的深入贯彻执行,农村形势越来越好,乡的财政收支任务也越来越大。但长期以来,不仅没有建立乡一级财政,绝大多数公社连一个专职财政员也没有,大量分散在农村的财政收入不能及时足额地收起来,国家用于农村的各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乱挪乱用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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