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3日文书字号:湘发改财信〔2020〕106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3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湘发改财信〔2020〕106号


省国资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发改委、有关省属企业:

按照《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具体范围的函》(发改办财金〔2020〕145号,以下简称“145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7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名单”)管理工作,及时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名单管理的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

(一)根据8号公告,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