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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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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1日文书字号:宁发改高技〔2024〕492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宁发改高技〔2024〕492号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经发局,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开放共享、协同发展的科技创新平台发展体系,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发改规发〔2020〕1号),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产业领域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的范围,聚焦以建立“六新六特六优+N”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研发活动。

2.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在工程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处于自治区同行业领先水平,拥有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和独立的科研场所、研发试验设备。工程研究中心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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