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局,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3号)等有关规定,经对《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程序〉的通知》(鲁卫职健字〔2021〕2号,登记号SDPR-2021-0230002,自2021年4月26日起施行)进行评估,决定对该文件进行废止,自2024年7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