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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文物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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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江苏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文物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苏省文物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苏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文物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昆山市、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京博物院: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决策部署,严防严控疫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文物系统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文物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当前国内外新冠疫情形势严峻,我省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且有的地方疫情社区传播仍未彻底阻断,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文物行业场馆(所)数量多,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是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全省文物系统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坚持不懈、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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