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浦东新区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文书字号:沪浦发改产〔2024〕630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浦东新区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浦发改产〔2024〕630号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上海创新型经济发展,支持各类高成长性企业升级打造创新型企业总部,根据《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3]3号,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战新办[2024]3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浦东新区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创新型企业总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范围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重点领域(包括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由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在浦东新区注册的工业企业或服务业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亿元或市值达到20亿元,且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或最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以上;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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