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验收结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8日文书字号:粤办函〔2024〕249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验收结果的通知
粤办函〔2024〕24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挂牌督办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粤办函[2023]33号),明确对全省第十五批9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同时,第十四批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门诊楼、外科楼)、中山市晟文商贸有限公司、揭阳市永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符合摘牌标准,继续挂牌整改。
挂牌督办整治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加大消防安全投入,落实消防基础建设,按照“隐患动态清零+长效机制管控”的原则,全力抓好单位场所隐患整改,基本完成挂牌督办整治任务。2024年2月至5月,在各地开展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实地评估验收。经检查复查综合评定并报经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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