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2日文书字号:云财教〔2021〕382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22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财教〔2021〕382号
各州市财政局、宣传部、社科联、社科院,各高校、科研院所、人民团体:
为规范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社科院制定了《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以下简称社科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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