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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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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8日文书字号:潭政办发〔2022〕3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7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潭政办发〔202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十条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湘潭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十条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活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潭政发〔2022〕6号)等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提供转型企业登记便利。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以下简称“转型企业”),申请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符合即办要求的免予提交清税证明。转型企业完成登记后,实施“一对一”政策宣传贯彻指导,帮助其及时享受国、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合并至企业档案,保持延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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