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8日文书字号: 渝民发〔2024〕5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渝民发〔2024〕5号
各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重庆市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印发实施的《重庆市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适用于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备注:本章程中可以统一使用“本团体”或者“本会”作为指代词,前后表述应当一致】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行业协会商会的命名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行业协会商会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市性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冠以“重庆市”“重庆”字样,并按照有关规定经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行业协会商会的名称,不得使用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原社会组织名称;不得使用被撤销成立登记或者被撤销名称变更登记未满3年的社会组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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