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0日文书字号:九龙坡府办发(2010)270号
-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九龙坡府办发(2010)27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高新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便于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好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渝办发〔2010〕368号)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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