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总工会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17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疾控局、总工会,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第二康复医院、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各有关中央驻鲁企业、省管企业: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疾控局、省总工会确定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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