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陆家嘴水环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1日文书字号:浦府管规〔2024〕4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8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陆家嘴水环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浦府管规〔2024〕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陆家嘴水环管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保障陆家嘴水环高品质开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共享,将陆家嘴水环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宜学的现代化城区示范水岸,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陆家嘴水环的开放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陆家嘴水环,是指张家浜(黄浦江—华漕达)、三八河(华漕达—洋泾港)和洋泾港(三八河—黄浦江)沿岸两侧范围内,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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