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3日文书字号:苏高法〔2022〕12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2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2022〕126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为依法服务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妥善化解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纠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意见
为有效解决建设工程领域专门性争议问题,推动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诉前化解,破解建设工程案件审理周期长难题,根据“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和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经充分协商,现就建立建设工程价款纠纷联动解纷工作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1.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建设工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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