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0日文书字号:灵政发〔2022〕89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0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政发〔2022〕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民生需求,坚持标准引领,强化职责落实,遵循以评促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政策,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幼儿园4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7所...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