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8日文书字号:渝人社发〔2020〕91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0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0〕9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现将《重庆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经办规程(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的要求,以大数据分析比对和服务方式精准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正在领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
第三条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及时准确领取社保待遇,维护基金安全运行的重要举措,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有义务协助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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