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2日文书字号:赣市监网监〔2021〕1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0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通知
赣市监网监〔2021〕1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根据《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办法》(赣工商市字〔2017〕9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省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4月8日至5月18日止。
二、申报主体的范围
在省内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往年已取得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的单位。
三、申报的条件
申请人申请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成立于2017年4月8日及以前;
2. 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无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合同(含劳动合同)恶意违约或被强制执行、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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