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组织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30日文书字号:豫金发〔2020〕187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1月3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组织的通知
豫金发〔2020〕18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金融局,省直管县(市)金融工作部门,省直管地方金融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推动全省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转作风、强服务、促发展,激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下统称地方金融组织)经营活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透明。2020年底前,完成《河南省地方金融组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河南省地方金融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二维码》编制工作,对地方金融组织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方式、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层级、联络方式、办理流程等进行统一规范修订,并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以及宣传折页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制度 “立改废”动态调整制度,实施动...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