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创谷.吕梁”创新驱动平台支持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吕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1日文书字号:吕政规发〔2024〕5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创谷.吕梁”创新驱动平台支持措施的通知
吕政规发〔202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晋创谷·吕梁”创新驱动平台支持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晋创谷·吕梁”建设工作安排,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创新主体引育
1.企业、科创团队入驻全周期代办和全流程服务。设立“晋创谷企业入驻服务窗口”和服务专员,为各类创新主体和团队提供创业导师咨询、投融资对接、政策咨询、办公场所申请、支持资金申报、人才公寓申请、人事关系代理、随迁子女入学办理、配偶就业手续、健康体检就医、城市政务生活便利等全方位、多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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