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积石峡水电站二期蓄水移民安置阶段性初步验收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海东地区行署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26日文书字号:东署办(2012)117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9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积石峡水电站二期蓄水移民安置阶段性初步验收工作的通知
东署办(2012)117号
循化、民和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按照地委、行署提出的今年10月20日前具备积石峡水电站二期1850米蓄水条件,确保10月25日前实现积石峡二期1850米蓄水的要求,定于9月27日-28日在循化县组织开展积石峡水电站二期1850米高程蓄水移民安置阶段性初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循化、民和县人民政府主管副县长,地区国土资源、交通、住建、水利、林业、卫生、教育、文广、环保局等单位的相关专业工程师,循化县移民安置局、国土资源局,民和县移民安置局、国土资源局,黄河公司、西勘院、成勘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二、会议内容:
(一)汇报工作情况。
1、循化、民和县政府汇报积石峡水电站库底清理验收专题报告和积石峡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阶段性验收(1850m高程蓄水)工作。
2、西北勘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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