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
- 制定机构: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8日文书字号:阜政办秘〔2022〕19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4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2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拉高工作标杆。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创优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全面对标国内一流标杆,大胆学习借鉴,强化系统集成,深化改革创新,奋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各项指标争先进位。
二、聚焦任务,强力推进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全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细化分解任务,压实责任链条,明确完成时限,形成闭环管理。市营商环境18个工作专班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快推进工作落实,逐月进行调度分析,力争上半年各项任务基本落实。
三、强化统筹,严格督查考核。市营商办要切实发挥指导、协调、督办作用,强化压力传导,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跟踪督办,协同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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