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转发2021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制定机构: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3月0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转发2021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企业:
现将《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1〕9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符合条件申报的企业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根据《通知》要求的相关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以及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顺序一致的PDF电子文档(光盘格式)报送至我局商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申报材料必须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资料。
仲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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