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无线网址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 制定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7年05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7年05月18日效力级别:仲裁规则及仲裁机构文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无线网址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无线网址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无线网址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解决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以下简称程序规则)中涉及的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 当事人:指无线网址争议的投诉人及被投诉人。
(二) 投诉人:指对相关无线网址有争议,并依据解决办法与程序规则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的权利或合法利益享有人。
(三) 被投诉人:指被投诉的无线网址注册人。
(四) 无线网址注册管理机构:指负责运行和管理无线网址系统、维护无线网址中央数据库的机构,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五) 无线网址注册服务机构:指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负责受理无线网址注册申请并完成注册的机构。
(六) 无线网址注册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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