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0日文书字号:晋政办发〔2020〕10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20〕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一)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
1.有效衔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分领域制定信用承诺书标准模板,依托信用网站及各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规范信用承诺办理流程,明确适用信用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市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2.在纳税服务、电力、科研、会计、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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