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关于表彰二o一o年度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制定机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11年02月24日文书字号:鲁检办发〔2011〕12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2月24日效力级别:检察院文件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关于表彰二o一o年度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鲁检办发[2011]12号)
各市级院办公室、省院信息直报点: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综合信息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信息采编报送工作,突出反映检察工作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关注保障民生、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的信息,检察信息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提高,较好地发挥了检察信息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决策服务、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服务的作用。省院办公室全年共编发各类检察信息577期838篇条,其中被高检院、省委等领导机关采用111篇条,被高检院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等领导同志批示44件,上级机关采用和领导批示的信息占26.9%。在高检院办公厅2010年度检察信息工作考核通报中,省院办公室和青岛、烟台两个市院办公室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为表彰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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