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宜春市电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9日文书字号:宜府办发〔2022〕2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宜春市电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宜府办发〔2022〕22号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支持宜春市电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江西省电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厅发〔2022〕10号),加快推进宜春电力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和群众电力“获得感”,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宜春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宜春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战略部署,全面构建宜春市“政府主导、政企联动、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的电力发展模式。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电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应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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